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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巡逻车的使用注意事项
添加时间:2015-01-17 浏览次数: 2277
电动巡逻车的使用注意事项

(1)遵照《电动巡逻车使用说明书》操作要求进行操作。

(2)严禁超负、超载行驶。如经常超载运行,电池和发电机将会受到损害,并可能引发anquan问题。

(3)电池不能长时间搁置,搁置一个月至少充电一次。经电动车运行放电后的电池充电存放,否则将会影响电池使用寿命,严重者会造成电池报废。

(4)当电能用尽时,系统将自动断电。但在关断电源后,电池会出现反跳的“虚”电压(无功电压),这时充电后再用,否则会造成电池过放电,这时电池的损伤将是不可修复的。

(5)电动车行驶里程80-100Km。实际使用时行驶里程会受诸多因素(如频繁刹车、启动、路面凹凸不平、气池过低,上陡坡、逆风行驶、轮胎充气不足、载重量过大)的影响。

(6)注意车头仪表盘的显示。电源开通后,整车处于可电动运行状态,红色电源指示灯发光,同时绿色、黄色电量指示灯发光,随着运行耗电,当绿灯、黄灯熄灭,说明电池电量即将耗尽,此刻应停止运行,并尽快给电池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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