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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巡逻车的使用管理制度
添加时间:2014-07-23 浏览次数: 2322

  1、巡逻车是使用人巡逻执行任务的工具,使用人保管好、使用好,不得遗失和损坏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,责任人照价赔偿。

  2、巡逻车要严格地按规定正确操作,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。

  3、交接班时,做好巡逻的交接验收工作,并做好巡逻车使用情况表记录存档备查。以便追踪巡逻车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。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,而巡逻车发生遗失或损坏,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。

  4、执勤过程中,在特殊情况下造成巡逻车的损坏要及时报告部门主管,待调查做出处理,逾期三日者,责任自负。

  5、巡逻车不得乱写乱画,不得损坏。禁止与其他物体撞击。造成损坏者,责令照价赔偿。

  6、巡逻车只供巡逻岗执勤时使用,未经领导同意,不得私自外借、或外出,外围巡逻时遵守交通规则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其使用人责任。

  7、做好巡逻车的清洁保养工作,每周日上午清洁外表一次,由白班巡逻岗负责,各班班长负责督促完成。

  8、巡逻时间为每半小时巡逻一次,巡逻车时速为10码以下,注意行驶anquan。

  9、充电器由主管专人保管和使用,在巡逻车电池电量用完后,应交与班长进行充电工作。充电时间为8—10小时,红灯充电,绿灯充满。巡逻车电量未用完不得进行充电,充电中的巡逻车不得使用。

  10、巡逻车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,应及时报告班长,由公司负责修理。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,如有违者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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